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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脱贫人口培训生活费补贴资金的公示

时间:2023年10月9日 来源: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认真贯彻《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0〕11号)、《关于落实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吉人社联〔2021〕80号)和《关于做好过渡期间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139号)文件精神,按照规定对脱贫人口技能培训人员,在职业技能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每人每天30元,经审核2023年以来符合享受培训生活费补贴条件的人员共172人,此次拟核拨培训生活费补贴金额共计5,550.00元,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3日。如对公示信息有任何异议,须于2023年10月13日前实名向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材料,反映有关情况。

  地 址:梅河口市滨河南街人社局6楼609室

  邮编:135000

  联系人:闫冬梅 刘帅

  电话:0435-4303156

  附件:2023年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人员名单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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