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新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多险合一信息系统升级切换暂停部分业务经办事项的通告
时间:2023年9月20日 来源:梅河新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梅河新区各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为进一步满足我省参保对象多险统一服务需求,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将于9月25日—10月26日开展多险合一信息系统升级工作,其间,梅河新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将暂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含职业年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部分业务经办管理服务线上线下事项服务,暂停期间不影响各险种待遇发放。为尽可能降低系统升级停机切换影响,保障参保单位和个人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需暂停的经办管理服务事项
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含职业年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参保登记、变更登记、缴费与退费核定、关系转移、待遇核定、一次性待遇结算业务受理、个人权益查询、网上资格认证、工伤医疗(含康复治疗和辅助器具配置)费用联网结算、技能补贴和稳岗返还、档案查询等经办服务事项。
二、暂停服务渠道
暂停服务期间,大厅窗口服务、乡镇街道社区基层窗口服务、银行网点服务、网上经办服务、微信和支付宝小程序、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服务、吉林掌上社保 APP 和自助设备服务以及各部门数据共享服务将暂时关闭,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中涉及吉林省业务也将暂停服务。
三、暂停时间
2023年9月25日零时起,暂停吉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机关事业单位网上经办服务平台、吉林省工伤网上服务大厅。2023年9月29日零时起,暂停全省各险种大厅业务经办服务。
2023年10月26日零时起恢复全省社会保险各渠道经办服务。暂停业务经办管理服务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温馨提醒
(一)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含职业年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每月待遇发放不受暂停服务影响。临近暂停服务之前受理的转移支出、一次性待遇发放等零散支付业务,在恢复经办服务后将及时办理并尽快发放到位。
(二)请在工伤保险定点医院住院的工伤患者,于暂停服务前办理临时出院手续并完成联网结算。暂停服务期间,门诊、出入院(含临时出院再入院)的工伤职工,在恢复经办服务后于当地定点医院补办就医登记和联网结算。
(三)请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办理相关业务,避免因暂停部分经办管理服务带来不便。如需咨询,请拨打梅河新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咨询服务电话:0435--4869315、4303905。
梅河新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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