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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新区公安局交管支队关于梅河口市城区大型货运车辆实施限行的通告

时间:2023年9月12日 来源:梅河口发布

  为缓解市区道路交通拥堵,优化交通组织,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维护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城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群众安全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梅河新区公安局交管支队调整城区大型货运车辆限行管理措施,对城区四个路口固定式执法取证设备(电子警察违法抓拍)进行优化调整,现就有关调整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措施

  1.大型货车限行路段或区域电子警察违法抓拍设备

  (1)人民大街西段张家路口(西至东方向)

  (2)松江路与南环路交汇路口(双向方向)

  (3)华阳路与南环路交汇路口(北至南方向)

  (4)爱民大街与普阳路交汇路口(西至东方向)

  2.限行车辆:重型半挂式牵引货运车辆(其中重型自卸货车;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不受限制)。

  二、其他规定

  (一)因运输生产、经营、生活必需品及城市建设项目等特殊情况确需在限行路段或区域通行的,可凭有关证明材料提前报备。

  (二)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5日后启动交通技术监控执法设备,违反规定在限行路段及区域通行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梅河新区公安局交管支队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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