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关于5月20日办理结婚登记业务的公告
时间:2023年5月15日 来源:梅河口发布
广大市民朋友:
今年的“5.20”即将临近,为满足群众办理结婚登记需求,梅河口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本着便民、人性化服务的原则,将于5月20日正常开展婚姻登记便民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业务类型
由于今年5月20日为非法定工作日,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仅受理结婚登记业务,其他业务不予办理。
二、办理方式
结婚登记不实行预约办理,实行现场办理。
三、登记准备材料
为了新人在当天办理结婚登记时顺畅快捷,请认真提前准备好以下相关婚姻登记材料:
(一)新人双方需持有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户口首页及本人页,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要与当事人声明一致)。当事人身份证与户口簿中的姓名、出生年月及身份证号码等如有不符,应提前到有关部门进行更正后方可办理婚姻登记。
(二)现役军人需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军人证件原件、部队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原件。
(三)新人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3张 (3.5厘米x5.3厘米)。没有准备照片的,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供现场免费照相服务。
四、办理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址:梅河口市建国路4399号(健康产业大厦一楼)
联系电话:0435—4211177
在此,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温馨提示各位婚姻登记当事人:
一、美好的婚姻需要夫妻共同呵护,共同经营,宽容相待,婚姻是否幸福与登记日期无关,只要两个人感情牢固,每天都是好日子,每天都是“520”。请理性选择登记日期,非必要不扎堆在一些特殊日期进行婚姻登记。
二、美满的家庭不在于外表的一时风光,要树立新型婚育观,为爱减“负”,要从婚姻家庭幸福长远考虑,尊重双方家庭实际情况,不盲目进行攀比,提倡婚事新办、喜事简办,摒弃天价彩礼,反对铺张浪费,要有正确的爱情观、婚嫁观,用实际行动共树文明新风!
三、5月20日当天,建议陪同新人办理结婚登记的亲朋好友或其他人员不要到结婚登记的办公场所内,防止由于人员聚集,导致出现拥堵等问题,影响到新人登记。
最后,祝愿广大新人朋友们,红线姻缘琴瑟偕老,家庭美满相爱一生!
梅河口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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