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时间:2023年3月3日 来源:梅河新区(梅河口市)教育局
尊敬的广大学生家长:
你们好!
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双减”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是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是全面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构建良好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双减”政策的落实离不开广大家长朋友的理解与支持。为此,梅河新区(梅河口市)教育局真诚地向全市中小学生家长发出以下温馨提示:
一、请理性选择培训机构
国家执行“双减”政策并不意味着降低学生的学习质量,而是着眼于培养孩子全面发展、终身发展的综合素养。科学的教育方式应该注重挖掘孩子的兴趣与潜质,尊重孩子的差异性和个性化发展。“双减”意见中明确提出,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建议家长多与孩子沟通交流,真正了解孩子的精神需求,做孩子的朋友和榜样,科学合理的制定寒署假计划,锻炼身体、劳动实践、孝亲敬老,或适当参加孩子喜欢的非学科类培训,培养孩子终身受益的综合素质,切不可随意或过度为孩子安排校外培训增加孩子的学业负担。广大家长要结合孩子的实际需求,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如孩子确需参加校外培训一定要选择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
二、请认真签订培训合同
根据国家“双减”政策要求,如孩子参加校外培训,家长必须与培训机构签订国家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如果发现合同违法或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三、请审慎缴费和退费
各位学生家长要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校外培训家长端APP选课购课并缴费,并遵守收费规定,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我市所有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都已纳入吉林银行预收费监管专用账户。缴费需要索取税务(电子)正规发票,且发票内容要与实际购买的课程情况相符,不要让培训机构以收据替代税务发票;不要轻信培训机构打折、赠课等促销手段,避免后期财物损失。对于机构拒绝开具发票的,可向税务部门举报反映;对不再继续参加的培训,家长可按照合同约定办理退费,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四、请共同监督机构培训行为
我市良好的校外培训环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监督。确有培训需求的家长在选择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培训机构的同时,要看培训机构的培训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将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信息、收费标准、退费制度、课程安排等基本信息在培训机构醒目位置及网站显著位置公示,接受广大家长的监督。如有家长发现培训机构存在不规范培训行为,或侵害学员和家长合法权益的现象,可以随时向主管部门和梅河口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投诉和举报。如查证属实,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事培训机构和有关人员。
各位家长朋友们,让每一个孩子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还给孩子自由成长的美好时光,是学校、家庭、社会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进一步促进孩子们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努力为民族复兴培养优秀人才。
最后,祝全市广大家长朋友们家庭幸福,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监督举报电话:
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电话:12315
2.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12345
3.教育部门监督电话:0435-4222022
梅河新区(梅河口市)教育局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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