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行社会保障卡办理和临时社会保障卡返还的通告
时间:2022年12月5日 来源: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全市广大居民:
为了进一步发挥社会保障卡便民、利民、惠民的作用,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现就全面推行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办理和临时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临时卡)返还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社保卡办理
2023年1月1日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综合窗口将不再办理临时卡业务。届时,城镇居民需要自行选择银行网点办理正式社保卡。
(一)本人持身份证办理(未成年人需要携带户口本,出生证明)。
(二)可办理的银行网点:
工商银行:即时下卡,梅河大街2015号(梅河口西大街地税局旁)
建设银行:即时下卡,梅河大街1771号(东方家居一楼)
邮储银行:即时下卡,宁国路80号(站前广场客运站对面)
邮政银行:即时下卡,人民大街2769号(第三中学对面)
农业银行:3至6个月下卡,建国路1434号(梅河东大街客运分流站对面)
农村信用社:3至6个月下卡,银河大街815号(新华医院西行50米)
吉林银行:成年人6个月下卡,未成年人即时下卡,人民大街2231号(欧亚购物中心对面)
中国银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6个月下卡,建国路1906号(兴佳地产大厦对面)
二、临时卡返还
临时卡属于社保卡的过渡卡。相比社保卡功能单一,仅用于办理医院出院结算报销,且为暂借给办卡人当次使用,结算报销后功能失效。使用后,应当立即返还。
三、重要提示
全市广大居民朋友,请暂借临时卡未返还的及时返还;如有临时卡遗失的,请及时办理挂失、注销。否则,将不能办理正式社保卡、不能结算住院费用、不能医保报销,并纳入不诚实守信名单,产生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办理临时卡返还、挂失、注销等业务的,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二楼,人社局窗口。
联系咨询电话:0435-4588801、0435-4892008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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