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夏季嗨购节”限上限下商贸企业普惠促销活动
时间:2022年7月18日 来源:梅河口发布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为满足市民购物的需求,提高生活品质,同时促进我市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开展梅河口市“夏季嗨购节”限上限下商贸企业普惠促销活动。
一、活动时间:
促销券投放时间:2022年7月19日10点——7月28日23点59分59秒
二、主办单位: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梅河口市商务局
四、参与活动商家:
全市限上企业、限下样本抽样企业及拟培育入统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五、活动内容
投入促销金300万元,投放104000张电子促销券。活动期间,消费者通过支付宝APP搜索“码上优惠”小程序,每批次每种面值的电子券都可领取一张,在活动指定商家进行核销,不可叠加使用,每天不限消费次数。
六、投放面值及数量
一次性投放20、30、50、100元四种面值电子促销券,共计104000张。其中,20元面值60000张,30元面值30000张,50元面值10000张,100元面值4000张。
七、使用规则
(一)电子促销券活动时间内有效,实行满减使用:
20元券用于一次结算满100元及以上的消费抵扣;
30元券用于一次结算满150元及以上的消费抵扣;
50元券用于一次结算满250元及以上的消费抵扣;
100元券用于一次结算满500元及以上的消费抵扣。
(二)活动通过支付宝APP平台分“3+N”批次投放。投放比例如下图所示:
若三批次结束后促销资金仍未使用完,则继续追加一次(即7月29日10点继续投放,核销日期为7月29日至7月31日),已获得的电子促销券自动存入支付宝“卡包”中,每笔交易仅限使用一张,每日不限核销次数,消费券不可拆分使用。电子促销券有效期截止每批次最后一日23时59分59秒,超时未使用将被系统回收,累积到下一批次投放。因个人违规操作、账户异常导致的发券失败,不予补发。
(三)电子促销券抽取后即时生效,不可转让、不可售卖、不可找零、不可提现,可在指定商家当前开展的其它优惠活动基础上叠加使用。如发生退货,消费者支付的钱款和促销金则原路返回。
八、注意事项
1.消费者在阿里支付宝绑定手机号码,完成实名认证。所使用的支付宝APP版本需要在10.2.23版本及以上方可正常参与活动,10.2.23以下版本需要升级后使用;
2.为保证活动有序进行,如消费者或商家出现买卖电子促销券及其他作弊违规行为(如刷单、套现等),系统将对其进行封控处理,不再解锁,同时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收回已得促销券。构成违法犯罪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3.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原因影响电子促销券发放及使用出现变更或调整的情况,以政府相关公告为准;
4.电子促销券发放和使用由梅河口市人民政府最终解释。
梅河口市商务局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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