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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知

时间:2022年7月16日 来源:梅河口发布

全市广大市民:

  依据我省疫情形势,为全面彻底精准排查疫情隐患,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经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按照“不落一户、不落一人”的原则,开展新一轮全员核酸检测工作。请全市广大市民主动参与,对于无故不参加全员核酸检测造成疫情传播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

  城区:7月18日(星期一)6:30-11:00。对不同群体在不同时段开展核酸采样工作:6:30-8:00专门为上班、上学等群体提供采样服务;8:00-11:00为其他群体提供采样服务;11:00后为特殊群体开展入户核酸采样服务。

  乡镇:7月19日(星期二),采样开始时间由各乡镇自行确定,于11:00前完成采样工作。

  二、检测人员范围

  (一)参加检测人员:梅河口市域内全体市民(含本地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外籍人员等)。

  (二)无需参加检测人员:集中隔离人员、居家隔离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接种新冠疫苗不满48小时人员(接种疫苗满48小时后,可凭手机端接种证明前往属地卫生服务中心或卫生院进行免费核酸检测)。

  (三)幼儿园、中小学在校师生根据学校安排参加核酸检测。

  三、检测方式

  采取20混1开展检测。因各种原因的长期卧床人员、70岁以上的行动不便老人(只限于没有电梯的住宅)、有6个月以下婴幼儿的母亲、行动不便的怀孕7月龄以上孕妇以及高危孕产妇、有精神疾病人员等群体入户采样,1户1管。

  四、相关要求

  (一)对不主动参与全员核酸检测人员将对其“吉祥码”赋“黄码”,限制进入公共场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取消年底评先选优资格。持“黄码”人员需自费到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核酸检测,48小时内可恢复绿码。

  (二)各机关事业单位在城区居住的干部、职工需在所居住小区采样点完成核酸采样后方可上班。

  (三)凡发现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由市纪委监委、公安机关严肃追责问责,同时按程序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四)凡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不要前往采样点,要向所在社区(村)进行报备,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及时前往医院发热门诊进行就诊。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采样前,请携带好能出示“吉祥码”的手机,若无手机可携带身份证。无手机和身份证的人员寻求他人提前申请“亲属码”,同其一起前往采样点,并以他人手机申请的“亲属码”扫码进行登记。

  (二)在采样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有序排队等候,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相互之间保持1米距离,避免扎堆聚集,切实防止交叉传染。检测之后要立即离开,不要在检测现场逗留观望。

  (三)为避免影响检测结果,采样前30分钟请勿吸烟、喝酒或嚼口香糖,采样前2小时尽量避免进食。

梅河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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