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来(返)梅人员防疫管理的通告
时间:2022年4月28日 来源:梅河口发布
为切实巩固好我市当前疫情防控的良好态势,做好来(返)梅人员的防疫管理,根据国家和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现将来(返)梅人员防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动报备
域外来(返)梅人员,要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进行报备,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并按规定落实管控措施。离梅人员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区及其所在县(市、区),要在事前向属地村(社区)和所在单位进行报备。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请销假制度。
二、管控措施
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和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来(返)梅人员落实14天居家隔离。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市(州)和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市(州)来(返)梅人员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境外返回人员在第一入境地解除隔离后返回属地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
三、场所管控
住宿、餐饮、商场、超市等室内公共场所,要认真履行扫吉祥码、查验行程卡和文明市民绿色健康卡、戴口罩(提倡佩戴N95口罩)等防控措施。对域外来梅游客须同步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没有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的要谢绝入内。
四、核酸检测
4月30日至5月4日(每天8:30-11:30,13:30-17:00)期间,在海龙湖公园、东北不夜城、中心商业街、站前广场以及市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临时免费核酸检测采样点,方便域外游客以及本地群众进行核酸检测。
六、应急处理
如发现红码、黄码人员,由扫码单位第一时间将红、黄码人员进行就地管控,并立即报告市疾控中心。
市疾控中心疫情防控应急公开电话:0435-5097700
七、严肃管控
凡拒不配合我市疫情防控措施、故意隐瞒行程或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疫情防控的域外来(返)梅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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