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环境消毒消杀的公告
时间:2022年4月23日 来源:梅河口发布
为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营造干净、卫生、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全市统一时间、集中力量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环境消毒消杀。现将具体要求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4月24日-26日
二、区域范围
全市城乡公共区域、公共设施;旅游景点、商场、超市、宾馆、洗浴等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交通工具。
三、责任分工
1.主次干道、广场、垃圾中转处理站内的垃圾箱、座椅等公共设施及公共厕所等由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组织。
2.居民小区公共区域(含楼道、电梯)等市由房产服务中心负责组织。
3.商场、超市由市商务局负责组织。
4.农贸市场、餐饮企业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
5.医疗机构、宾馆、洗浴等由市卫健局负责组织。
6.文化娱乐场所由文广旅局负责组织。
7.旅游景点由文广旅局、旅游服务中心负责组织。
8.乡镇公共区域及人员密集场所由各乡镇负责组织。
9.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由交通局负责组织。
10.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由本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
11.其他场所由各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
12.提倡广大居民经常性开展居所卫生清洁、开窗通风、物表消毒。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压实责任。各乡镇(街)、各部门要按照常态化防控要求,履行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做好组织,将消毒消杀工作落实到位、措施到位、督查到位。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街)、各责任部门要主动联系融媒体中心,采取多种形式,至少开展两个点位以上的消杀工作宣传。
(三)规范操作,安全消杀。各乡镇(街)、各责任部门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预防性消毒方案》规范开展环境消杀,在使用75%酒精消毒时,避免大面积喷洒使用,以防发生火灾。消杀时间原则上选择消杀场所居民数量少可管控的时间。
梅河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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