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医保业务办理的公告
时间:2022年3月17日 来源:梅河口市医疗保障局
各参保单位、各定点医药机构、广大参保人员:
按照我市《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会面管控的通告》、《梅河口市政务大厅关于限号限流办理业务的通知》要求,从2022年3月16日起政务大厅实行限流管理,工作日上午、下午各限定300人进入大厅办理业务。为确保我市医保服务不断线,梅河口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推行“预约办”、“微信办”、“网上办”、“延期办”、 “不见面办”等经办方式,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现就业务办理期间有关医保服务事项公告如下:
1.参保单位业务
对于已经开通网上申报、网上查询等医疗保险业务,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可以登录吉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网上服务大厅办理线上申报、查询等业务。
吉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网上服务大厅网址:
https://wt.hs.ybj.jl.gov.cn:18443/hallEnter/#/Index
咨询电话:0435-4369596
2.居民参保业务
可在微信群或登录吉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网上服务大厅不见面办理,也可在所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根据政务大厅相关要求进入大厅办理。
咨询电话:0435-12393
3.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业务
可以登录吉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网上服务大厅办理或根据政务大厅相关要求进入大厅办理。
咨询电话:0435-12393
4.个人待遇业务
对于暂时不影响医保待遇、非急需办理的事项,如各类医疗和生育费用零星报销、生育津贴申领等,建议延期办理,不影响相关待遇的享受。2021年零星报销截止日期暂定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咨询电话:0435-12393
5.异地就医业务
参保人员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省外可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备案模块进行在线办理;省内可在工作日通过添加微信MHKSYB上传备案材料照片进行办理。
咨询电话:0435-12393
6.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积极支持“长处方”
按照“非必须、不窗口”原则,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确保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结合《处方管理办法》(2020版)和我市实际,支持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经就诊医院医生评估后,支持将处方用药量放宽至3个月,减少病人到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次数,保障参保患者长期用药需求。
“长处方”病种: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包括日常用药、支架植入术后抗凝治疗)、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衰、心功能II级及以上)、慢性阻塞性肺病、心力衰竭(心功能II级及以上)、甲亢、肝硬化、病毒性肝炎、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血管支架移植术后、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肝硬化、重性精神疾病、结核病、乳腺癌(内分泌治疗)、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帕金森病、癫痫、苯丙酮尿症。
7.预约服务
预约医保经办业务的参保人员请拨打预约服务热线实名预约,按政务大厅相关要求进入大厅办理。
预约电话:0435-12393
8.业务咨询
如您有以上医保业务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对应咨询电话,如您有任何医保业务问题需要咨询,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医疗保障服务热线0435-12393,将有专人为您解答。
梅河口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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